一、夫妻户口都在外地,现夫妻俩在武进区湖塘买房,现准备将夫妻及小孩户口迁进商品房所在地,不知需哪些材料?
答:该户口迁移应到所购商品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受理后报局治安大队审批,共需40个工作日。所需手续如下:
1、派出所出具的《申请户口迁移调查呈批表》;
2、申请报告;
3、户籍证明;
4、房屋产权证;
5、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退休证、下岗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收养证、收养公证书、收入证明等有关证明;
6、派出所调查材料。
二、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小孩刚出生,他的户口应跟谁报,需要哪些材料?
答:婴儿落户遵循随父随母自愿申报的原则,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亲户口本或身份证到父母亲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三、大学毕业后,一直未落户,现户口迁移证已丢失,该如何补办?
答:本人凭申请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原户口迁移证开出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四、常州某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与常州一企业签订雇佣合同,但毕业后一直未去落户,现因种种原因,已回老家,现想将户口落到老家,该怎么办?
答:学校毕业时有一张户口迁移证,带好户口迁移证本人前往你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改迁手续,再带好改迁手续和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前往原户口迁移证发出地派出所重新办理迁往原籍的户口迁移证,凭毕业证书和新的户口迁移证即可回原籍落户。
五、户口在武进,该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手续?
答:需要提供本人户口薄(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具体手续可咨询武进区公安局出入境窗口,联系电话 0519-863050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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